项目编号:EP-S
项目名称:宿州美术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0万元
最高限价:130万元
采购需求:宿州美术馆是安徽省第一家成建制市级美术馆,是宿州市收藏、保存、展示和研究美术作品的专业公共文化机构。本次采购项目需要物业具备宿州美术馆区域(占地面积6.7万㎡,建筑面积2.18万㎡)范围内保安、保洁、水电、消防、工程专业技术、讲解等服务履约能力,并具备相应资质,实现宿州美术馆安全运营、高效运转、环境整洁、展览有序。项目经理、主管、安保、绿化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团队不低于28人。
合同履行期限:365 日历天。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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