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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新民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郎溪县新民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重新招标)已由宣城市水利局以宣水保[2024]1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郎溪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郎溪县新民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重新招标)

2.2项目编号:LXX

2.3建设地点:郎溪县

2.4工程规模:工程措施包含水蚀坡林地工程(25.24公顷)(纵向排水沟、沉砂池、生产道路及路旁排水沟、路沟一体化、干砌石挡墙、谷坊、道路涵管等工程)、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山塘整治、生产道路、生态绿地、亲水平台、下河台阶等工程)、河(沟)道水生态工程[河(沟)道护岸挡墙、拦河堰等工程];林草措施包含水蚀坡林地工程(生产便道等工程)、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山塘植物措施、生态绿地等工程)、河(沟)道水生态工程植物保护带(永丰河段河道护岸植物保护带、夏桥河支流滨河植物保护带等工程);封育治理措施包含封禁治理牌(10个)、公示牌(10个)、公示栏(1座)、流域标识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碑)(1座)等。

2.5招标范围:郎溪县新民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重新招标)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005680.1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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