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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阜宁县挂20253号)交易公告
日期:2025-04-28 收藏项目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No.高淳2025GY11 开###路以北、大维塑料以东 ********.42 工业 ********≤容积率≤2 建筑密度≤60% 5%≤绿化率 45 ******** 766 8(万元) No.高淳2025GY12 开发###路以南、环盛建设以东 ******** 工业 ********≤容积率≤2 建筑密度≤60% 5%≤绿化率 50 ******** 194 2(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No.高淳2025GY11:1、该地块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宁规划资源方案(2025)********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3、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4、该地块可配建非生产性用房(含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其占地比例不得高于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得高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6、该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有关要求以城建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为准。
No.高淳2025GY12:1、该地块地上有建筑物,经评估地上建筑物价值为********万元,由竞得人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结算。2、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3、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4、该地块可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仅限仓储、科研)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该地块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6、该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有关要求以城建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为准。
本公告所有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1、宗地编号:No.高淳2025GY11 建设内容:拟建智能磁悬浮高速风机制造项目 投资强度:5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2、宗地编号:No.高淳2025GY12 建设内容:拟建盐业生产项目 投资强度:5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高###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可申请参加竞买(具体见《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必须独立竞买。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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