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现对信号电缆框架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1.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1.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信号电缆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主要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三年投标物资最大缆芯芯数、同类铠装和防护形式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客运专线正线(含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100公里,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2年4月至今)未发生合同有关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或股权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17时00分-2025年5月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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