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寻甸县水质净化厂2025年聚合氯化铝(干粉)采购。
二、比选范围:
1、采购聚合氯化铝(干粉)数量一批;
2、规格:25kg/袋内外双层包装;
3、聚合氯化铝含量≥28%。
根据供货计划、药剂符合质量标准,分批次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货物;暂定采购聚合氯化铝(干粉)90吨,以实际供货量及中标单价结算。
4、供货范围:本次招标的货物数量为预测数量,应根据实际需求的数量、供货时间等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结算数量经确认并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5、交货地点:昆明市寻甸县仁德镇月秀路15号寻甸县水质净化厂。
6、交货期限:根据供货计划、药剂质量标准,分批次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货物。
7、供货有效期:有效期为【1】年。
8、服务承诺:
(1)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到达使用地点的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人工、机械、材料、装卸、检验、配合验收、技术服务、供货组织方案,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运输能力及货物储量,后续服务方案及违约承诺,、质量保障(含检验报告)等为完成供货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2)货到验收合格前的风险及费用均由对方承担。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并满足使用方要求
(1)采购方将不定期抽检药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询价申请人承担。
(2)询价申请人在询价期间内需要进行现场小样试验及提供药剂合格检验报告,合格后具有递交询价比选资料资格。
三、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必须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该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项目制造或销售等类似描述的制造生产企业。
3、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须提供信誉承诺;
(2)比选申请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网站查询截图);
四、报名及询价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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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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