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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贵南县过马营镇消防站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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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省国丰竞磋(工程)2025-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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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 |
贵南县过马营镇消防站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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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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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
小写:1171070.3元 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壹仟零柒拾元叁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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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1个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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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贵南县过马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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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 |
8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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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营院围墙、硬化、变压器、营门及挡士墙建设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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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人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体预留比例为100%,以上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及未承担在建项目承诺函。 9、农民工工资承诺: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10、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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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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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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