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5-08 17:30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宜上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该工程建设物资钢护筒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相关批复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基本概况:本合同段施工里程为K80+800~K112+788段土建工程、绿化及全线交安工程;本项目位于来宾市忻城县及南宁市上林县境内,线路全长31.99K m(忻城县8.74Km,上林县23.25Km),总工期暂定3年,建安工程总造价约21.47亿元。
2.2项目地点:南宁市上林县塘红乡。
2.3采购物资:(具体见附表1)
2.4交货期: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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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包件号 |
单位 |
包件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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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护筒 |
φ130 0*12 |
GHT-01 |
吨 |
62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 “三证合一”的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3年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2025年有高速公路、房建、铁路、机场、港口、地铁及市政工程项目(上述工程类别其中之一均可)工程建设项目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须附完整的合同扫描件不少于2份,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声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声明);不接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参与竞标;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鲁班电子商务平台限制交易名单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8.其他: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及关联关系查询,未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
现金转账3万元/银行保函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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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护筒 |
φ150 0*12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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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钢护筒 |
φ170 0*12 |
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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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钢护筒 |
φ190 0*12 |
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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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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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2具体要求见《物资招标明细表及投标人资格条件》公告附表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8日(节假日休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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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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