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 如上级部门检查或因甲方原因要求停产的则期限顺延。如因供应商机械损坏耽误生产的不顺延。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耽误生产的期限顺延。)
7、服务要求:筛选要求:每日筛选原石不得低于2000吨;安全标准:必须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安全文明,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8、服务地点:乌海市海南区。
9、项目验收:项目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通过采购人单位验收。
10、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单价限价石料加工承包限价13.3元/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8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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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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