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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航天城院区DSA等医学影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航天城院区DSA等医学影像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航天城院区DSA、DR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一标段:航天城院区DSA、DR设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3,500,000.00 9,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航天城院区急救中心CT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二标段:航天城院区急救中心CT设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0 12,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航天城院区DSA、DR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合同包2(航天城院区急救中心CT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航天城院区DSA、DR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9)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航天城院区急救中心CT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9)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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