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项目-土建5分部
项目地址: 大姚县龙街镇
招标内容:机械租赁、规格数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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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子目号 |
标准费用项编码 |
子目名称 |
计量规则 |
工作内容 |
单位 |
工作量(暂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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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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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加工运输机械租赁服务费 |
混凝土不分等级以乙方实际加工运输完成数量为准,以立方米计量 |
1、将拌合设备运送至施工现场,包括吊装、定位,对拌合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确保正常运行,拌合设备后期拆除;2、原材料的场内机械倒运、装卸、上料等;3、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罐车)从搅拌站装载混凝土,运输至土建5分部范围内施工现场完成浇筑,运输过程中保持搅拌,防止混凝土离析或初凝;4、负责保证按甲方下发的生产质量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各项指标符合要求;5、乙方根据需求(如工程量、工期、混凝土标号等)提供合适的设备型号和数量,包括但不限于拌合设备、装载机、运输车等机械设备,同时应根据生产需要增加机械设备数量,保证能完成甲方要求的生产任务。 |
㎡ |
339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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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以上招标数量为暂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现场施工所需的台班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机械实际使用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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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机械的产权者或租赁主体。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技术要求: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械及配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所租赁机械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报价要求:
1.报价需增值税(9%)。
2.报价要求:提交(上传)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报价明细清单,未提交(上传)视为报价无效。
四、特殊说明要求及图纸:无。
五、付款式:甲方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后,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机械设备租赁结算单》的 80 %进行支付;27%根据甲方资金情况安排支付,在机械设备退场完毕 90 天,向乙方支付剩余3%尾款。
六、租赁期:按甲方通知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21 日 9:0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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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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