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舞阳县马村乡风力发电损毁道路维修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HNMX
3.预算金额:562383.46元
4.最高限价:562383.46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舞阳县马村乡风力发电损毁道路维修工程位于漯河市舞阳县马村乡。破除损毁路面及恢复共计543米,路面4米宽,破除混凝土路面15CM厚后重新做混凝土路面,新修路面466米,路面4米宽,所有路面为c25混凝土路面15CM厚。
2)采购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4)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生产或经营项目相关的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来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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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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