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胡村片区城市排水防涝、污水管网、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开州路以东)(以下简称濮阳市政项目),项目业主为濮阳开发区北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胡村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濮阳市经济开发区胡村片区纬二路、纬四路污水管网开州路以东。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桥梁,雨水、污水、供水、供气、热力等各种市政管网,绿化,路灯等工程,合同总投资49087.99万元,施工工期5年(1825日历天)。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如三证合一,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本单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中国铁建系统中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9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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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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