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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香山水库)保护工程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新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香山水库)保护工程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新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 新发改[2024]3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504-411523-04-05-308377 ,招标人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 建设资金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远程异地电子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香山水库)保护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2.2 招标编号:xyk

2.3 建设地点:新县香山湖管理区水塝村及余畈村

2.4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香山水库)保护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对香山湖管理区的余畈村、水塝村生活污水进行整治,主要包括:污水管网、20T处理终端、绿化及园路、污水处理站、人工湿地绿化、氧化塘及水生动、植物群落工程等。

2.5总投资:4756303.92元

2.6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7 施工招标范围: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财务要求:2023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凡被列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 4 月 27 日至2025年 5 月 6 日23点59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5 月 20 日上午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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