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一清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2025-2027年年度限额以下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入围供应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一清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通过本次招标,入围6家。入围单位为委托方(含一清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资公司)负责实施的采购及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服务,按国家规范和中标费率计费,单个项目招标代理费及预算编制费在法定公开招标限额以下。
2.2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筑、市政、装修、安装(包含弱电、消防等)、道路等】、第三方服务、工程采购、货物采购、服务采购等招标代理服务,含办理招标工程的审批、编写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预算价的编制等)、协审、答疑文件,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相关招标资料整理和备案,协助业主签发中标通知书,办理交易单,起草合同初稿,协调合同签订,提供招标前期咨询、预算编制时的现场勘察、协助工程量清单复核、参与图纸交底、负责工程变更造价审核、无价材料的询价等工作,并包括招标文件等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等一切所发生的内容。负责工程变更造价审核、无价材料的询价等工作,结算审核服务工作及与之相配套的相关服务。并包括招标文件等所有资料的复印、装订等一切所发生的内容。
2.3 服务期:两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如成交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完成质量及服务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且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可续签壹年。
3.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招标代理(或采购代理)及造价咨询相关等服务。
3.2 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证照如在办理延续、分立、更名等情况的,须提供原证照及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3 招标代理组:招标代理组负责人1人及代理人员2人,共3人(基本配备,不得兼任);招标代理组人员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专业执业注册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4 造价咨询组:造价咨询组负责人1人及造价人员2人,共3人(基本配备,不得兼任);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造价人员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5以上所有成员不可相互兼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9 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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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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