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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租金定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4-24 收藏项目

《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租金定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公司对《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租金定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租金定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二次)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编制《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租金定价报告》。

2.服务期:20天。

3.项目地点:贵安新区大学城、大科城。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多证合一”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审计报告应该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5月后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5月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5月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付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时间:2025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4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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