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电信梧州分公司2025年实训平台实验室装修项目询比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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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梧州分公司2025年实训平台实验室装修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4-23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梧州分公司2025年实训平台实验室装修项目所需相关施工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对梧州分公司实训平台实验室进行装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询比文件。

1.3采购预算:9.07万(含税)。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项目地点:广西梧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1.7工程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8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9.07万(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1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17工程施工。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1.2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除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外,还须提供体现单位名称相应资质名称及有效期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

(2)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的同类(装修或修缮或零星维修)工程施工项目有效业绩。

注:合同签订双方不能为自然人,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须具备以下人员、车辆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1人,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施工人员:不少于2人。本项目施工人员资格证书基本要求:具备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或建筑电工证1本、高处作业证1本。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2024年09月01日起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施工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2024年09月01日起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签署且至今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协议和劳务派遣公司为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供应商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信息须与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查询平台的信息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5)本项目车辆基本要求:1辆;

备注: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有效期内租赁合同(若行驶证所有人为个人,租赁合同中需体现个人与车辆信息。如租赁合同无体现相关信息,则需同步提供该个人与租赁公司签订的车辆租赁协议),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6)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4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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