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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皮卡车置换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5-04-22 收藏项目
一、基本情况

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采购皮卡车1辆,产品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

1、皮卡车(置换09年北京现代悦动汽车)采购项目供货工作;

2、供货期3天;

3、招标控制价为:11.38万。

三、对参与比选单位的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二)、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四)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选报名需提交或出具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1.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

2.出具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

3.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供货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四)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五)供货价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以上(一)至(四)项报名资格文件须真实有效,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2份。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五、报名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5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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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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