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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一期项目多测合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4-22 收藏项目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一期项目多测合一

2、项目编号:DGZ

3、项目内容:

包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项目预算

1

石碣镇刘屋甲塘智造产业中心一期项目多测合一

342,799.72元

注:最高限价为246,815.80元,即预算金额下浮28%,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4、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8)。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8)。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8)。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8)。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同时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磋商文件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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