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铁银宏物流有限公司内蒙古呼铁银宏物流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呼铁银宏物流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江海子镇
2.3签订框架协议:否
2.4定商、定价:否
2.5服务范围:2025年4月10日,我公司收到包头铁路运输法院邮寄的有关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状及法院传票等相关文件,起诉状中要求我公司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共计8300815元(原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差额971286元,工程变更金额6496987元,利息金额832542元)。负责为内蒙古呼铁银宏物流有限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供一审、二审、再审等全程法律代理,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证据、参与庭审、提出法律意见等、建立2套纸质版案卷等。为公司免费进行一次不低于2小时的法律培训。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全部结束
2.7付款方式:律师服务费共XXX万元(含税),其中基础费用为XX万元(含税),风险费用为XXX万元(含税)。1.基础费用为XX万元(合同总价款50%)(大写XX万元),在供应商完成第一次应诉后,且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次月支付。2.风险费用为 XXX 万元(合同总价款50%)(大写XX万元)。按照原告索赔金额挽回比例支付风险费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次月支付全部费用。3.若与中铁十一局协商处理,对方撤诉,采购人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2.8采购数量(估算金额)20万元
2.9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律师事务所。
3.2财务要求:律师事务所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有相关服务经验,并提供2022年以来代理案涉金额1000万以上合同纠纷案件,且胜诉案例三份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及判决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4信誉要求:(1)律师事务所必须是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成立的。(2)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3)供应商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4)在近三年内合伙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5人员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其他要求:/
4.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5年4月21日20时29分00秒至2025年4月24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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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