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项目预算:本次招标预算总额为人民币170万元(含税)。
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选定一家供应商,完成输变电装备产业大脑一期建设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9.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1)若投标人为法人/负责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对投标人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2)已由总公司合法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投标人提交多个投标方案而被否决投标。
2.符合下列规定(按投标函格式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于申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有关查询结果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上述网站查询渠道的,以最新规定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1日08时30分至2025年04月27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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