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汉华年产 150套矿山智能设备“三通一平”建设项目施工施工已由武乡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武发改科技 审发[2024]1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乡县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武乡县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汉华年产 150套矿山智能设备“三通一平”建设项目施工施工 2.2建设地点:长治市武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信园泓晨万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侧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山西汉华年产 150套矿山智能设备“三通一平”建设项目,包含 10kV 线路 迁改及电源建设工程与土方工程两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块通水、通电、通路及场地平 整。 2.4计划工期:4个月;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两个标段组织招 标第一标段:本项目电力工程; 第二标段:本项目土方工程;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 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其以 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 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要求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 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2023或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和社保明细(须含项目 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证明(增值税)(完税证明或银行转 账单);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 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4月 21日至 2025年 5月 14日
本招标项目山西汉华年产 150套矿山智能设备“三通一平”建设项目施工施工已由武乡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武发改科技 审发[2024]1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乡县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武乡县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汉华年产 150套矿山智能设备“三通一平”建设项目施工施工 2.2建设地点:长治市武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信园泓晨万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侧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山西汉华年产 150套矿山智能设备“三通一平”建设项目,包含 10kV 线路 迁改及电源建设工程与土方工程两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块通水、通电、通路及场地平 整。 2.4计划工期:4个月;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两个标段组织招 标第一标段:本项目电力工程; 第二标段:本项目土方工程;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 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其以 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 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要求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 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 2023或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单)和社保明细(须含项目 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证明(增值税)(完税证明或银行转 账单);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 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4月 21日至 2025年 5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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