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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保安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保安服务项目;

2.2预算金额:402000元;

2.3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

2.4招标范围:保安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本项目预算金额;

3.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在经营活动中,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7未被列入本行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承诺或声明。

3.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9供应商须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为自有产权的提供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文件,租赁房屋的提供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10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直接参保人数不少于10人,且参保期限至少一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

3.11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或声明。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3.13供应商须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等)与中国光大银行员工不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

3.14潜在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3.15在中国光大银行开立账户的流水不存在与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有串标嫌疑的资金往来,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8日9:00至2025年05月08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每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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