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城区电动车安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经由泰安市肥城市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肥城市建投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肥城市城区电动车安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2.2项目编号:FC-GC-2025(请登录)
2.3建设地点:肥城市。
2.4工程建设内容:肥城市城区电动车安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总计37处小区,115处车棚,车棚总面积6606㎡。其中,第一标段共计18处小区,66座车棚,车棚总面积3306㎡;第二标段共计19处小区,49座车棚,车棚总面积3300㎡。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土方、钢筋混凝土基础、车棚钢结构、拉膜结构顶棚、车棚混凝土地面、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箱、充电插口、配套线管、照明灯具、监控设施、配套灭火器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工程建设内容及保修范围。
2.7工期:60日历天。
2.8招标控制价:5674737.49元。其中,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2969317.19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2705420.3元。同时设置全费用综合单价控制价。
注: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投标单价高于全费用综合单价控制价的为废标。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最新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4.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9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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