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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河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河东污水厂一期复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8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

2.2建设规模:新建组合池1座、改建组合池2座,更新污泥脱水设备2套等。造价约4474万元,设计费约254.03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1885001001

河东污水厂一期复建工程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成果文件

254.03

35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0-04-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1.5万吨/日(含)规模以上工业废水处理厂设计项目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日处理能力,则需提供相关辅助证明材料作为补充资料,否则不予认可,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良好。

3.5信誉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1条款;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3.2条款。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河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复建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成果文件。

(四)设计范围:本次复建工程为一期停运工段,主要构筑物(或区域)为:一期原初沉池(已拆除)、原水解酸化池、原CASS池、原鼓风机房。

复建后,一期工段上游自高效沉淀池进水,经复建后的一期工段,排入中间水池,再进入后续提标升级工程新建构筑物。

本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1.5万吨/日。

(五)设计周期:方案设计:5日历日,初步设计:15日历日,施工图设计:15日历日。

(六)备注:

1、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统一全市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4、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如下:第二、三名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各为人民币1000元;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7、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4-18 00:00至2025-04-2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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