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已由《关于吉林省长春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初步设计的批复(公主岭市第二批)》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主岭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及省级配套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主岭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第二批;
2.2项目编号:JLZ
2.3招标范围:田块整治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建设规模:公主岭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计32万亩,其中:新建15万亩,改造提升17万亩;
2.5计划工期: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6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公主岭市八屋镇张家屯村、五家子村;十屋镇苇家窝堡村;玻璃城子镇玻璃城子村;二十家子镇小山村、东岗村;陶家屯镇小城子村;黑林子镇头道岗村、立新村;双城堡镇幸福村;大榆树镇涌泉村、团结村;农高区施家村,共计13个村;
2.7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3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24日16时00分……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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