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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官冲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5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王官冲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5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总承包(EPC)已由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10-532325-04-01-4165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江能源开发(姚安)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金江能源开发(姚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王官冲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5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总承包(EPC)2.2项目地点:楚雄州姚安、大姚境内。

2.3项目概况:本工程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26.24328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21MWac。本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以1回35kV送出线路接入小黑箐220kV升压站35kV母线预留位置。具体以实际实施为准。招标规模1375.0037万元,其中780万元为升压变电站接入公摊费。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除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它全部工作:
2.4.1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线路工程对侧变电站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资料,并保证通过第三方审图机构的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编制和完善初步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资料,提供最终版初设方案、施工图纸、竣工图、相关专项技术说明等;
2.4.2本工程包括送出线路及电缆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二次转运安装、调试、试运、性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

2.4.3建筑及安装工程的施工:送出线路及电缆工程的钢塔架设、导地线安装、线路跨越、电缆沟道的施工、电缆隧道的施工、电缆上塔终端场施工、光缆敷设、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标识桩、电缆试验、光纤熔接、防雷接地等设备和材料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

2.4.4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

2.4.5对现场施工便道、材料材料堆放场地、施工平台进行征租地。除塔基实际面积征地费用外,现场涉及施工便道、施工平台、材料堆放、电缆竖井的征地费用及其它所有协调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先行替招标人垫付塔基实际面积征地费用。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6.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并网运行要求。

2.6.3采购质量标准: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值,满足接入电网要求,创国内同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当财务状况良好,具备(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扫描件。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

3.4.2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电气类或建筑类专业),有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扫描件。

3.4.3设计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总设计师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扫描件。

3.4.4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的扫描件。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否则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4.3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2家,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

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

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费用支付申请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发包人

将本合同相应款项统一支付至联合体牵头人。

3.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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