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CS045)
项目名称:海安港区中心作业区凤山码头二期工程岸线报批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备案专业应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服务范围应包括项目咨询】。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运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实地勘查,招标方不集中组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项目编号:NTGC********(CS045)
项目名称:海安港区中心作业区凤山码头二期工程岸线报批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备案专业应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服务范围应包括项目咨询】。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运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实地勘查,招标方不集中组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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