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南路(高新区段)整治提升工程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25]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53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339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为道路改造工程,全长约5470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宽度为75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增电力管道和车行道,部分路面翻新,优化交通,提升绿化景观、桥梁、公交站台等其他附属设施及雨污水管道修复,建设地点:东至东外环,西至世纪大道。
2.2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现场指导配合等服务。
2.3服务期限:总周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其中:方案设计(含深化):20日历天;初步(含扩初、概算)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以施工合同的期限为准。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2.5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为27371万元(不含新建电力管费用),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2.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南路(高新区段)整治提升工程(设计)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交2025年1月、2月、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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