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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4局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项目(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7 收藏项目

中国铁建14局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项目

(水泥)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

1.招标条件

1.1在建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至松滋高 速公路武汉段项目经理部,已由省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武汉武松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加贷款,出资比例:100% ,资金已落实。现对 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至松滋高速公路武汉段项目经理部,位于湖北  省武汉市境内,起于武汉市经开区(汉南区)邓南街道窑头村附近,止于蔡甸区港洲村  与仙桃市交界处,起讫里程为接汉洪高速公路、向西经蔡甸区曲口村、经开区(汉南区) 湘口街道北侧、于蔡甸区港洲村进入仙桃市、止于蔡甸区与仙桃市交界处,顺接武松高速仙桃至洪湖段,全长10.326km,合同工期:42 个月;合同金额  24.99 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全线采用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34.5 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置水洪枢纽,消泗 2 条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砸道收费站 1 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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