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7万元
5.采购需求:污水处理站自行检测项目(详磋商文件)
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7.服 务 期:1年
8.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具备省级及以上核发且有效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拒绝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5)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6)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
(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平台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材料。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3日(8:30~16:00)处理。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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