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警用特种车辆一台,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预算金额:24万元;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5、交货期:50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或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及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