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淮安市金子湖交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淮安市金子湖交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淮安市金子湖交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金子湖交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淮安市金子湖交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提供承诺书加
盖公章,格式后附)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保障本次招标项目顺利实施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
公章,格式后附)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提供印章齐全的
承诺书,格式后附)
4、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开展机
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格式后附)
6、投标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
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1-6条资质要求必须提供,有一项不提供不满足、做无效标处理)供应商所
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
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并可随时取消其投
标或中标资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17 00:00到2025-04-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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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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