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方的名称和地址
公司名称地址: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贵州省清镇王庄乡(金阳客车站坐鸭池河方向车)
二、项目名称及方式:
1、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2025年 4月临时计划钢材采购
2、采购方式:招标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项目的主要内容:
钢材一批约117.33吨,具体种类及参数见报价函(见附件一)。
1、由于生产计划或者施工原因导致钢材使用数量发生变化时,在合同中可进行调整。
2、部分钢材规格需求与市场现状不一致的,允许用相似规格替代。如替代规格确实无法满足采购方现场使用的,采购方有权取消该规格的采购。
3、质量及验收标准
(一)、钢材质量、尺寸、外形、重量等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二)、正负偏差要求:
(1)钢板(含不锈钢、镀锌):厚度3-20mm的负偏差在-0.5mm以内,厚度21-50mm的负偏差在-0.75mm以内;正偏差不超过7.5%
(2)无缝钢管(含不锈钢、镀锌):负偏差不超过5%,正偏差不超过7.5%。
(3)其它钢材(含不锈钢、镀锌):正负偏差不超过7.5%。
(4)有明确定尺要求的不接受偏差。
(5)未提及品种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超过以上正负偏差或有规格材质替代,报价方提前标注,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未标注视为达到上述要求,合同签订后不能按要求如期供货影响采购方生产时,采购方有权退货并索赔,所有损失由报价人承担。
4、送货要求
(1)采购方将根据钢材种类如镀锌类、钢板类、不锈钢类、其他钢材需要分开过磅,装货时务必安排好分类。(2)严禁大管套小管。
四、报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合格报价人: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地位;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报价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3)能够遵守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报价规则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报价单位行贿等廉洁问题,没有被中铝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企业。
(5)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6)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报价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可出具承诺书。
(7)首次合作供应商近三年内至少有不少于本项目报价金额三倍的业绩证明。
(二)、报价人资格审查的文件:
1、报价人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盖章);
2)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照附件二);
3)供应商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三)
4)制造商授权书(仅适用于代理商报价);
2、业绩证明
提供近三年与本项目同类型的供货合同或者发票扫描件(首次合作供应商提供)。
3、财务资信情况、安全环保、失信人情况承诺书(参照附件四)。
六、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下午15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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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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