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虎溪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配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虎溪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及日用品采购配送 | 100% | 1 | 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4月17日 至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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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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