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曹妃甸综合保税区配套服务区交通信号设施一期工程施工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综保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综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曹妃甸综合保税区配套服务区交通信号设施一期工程施工; (2)项目概况: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标志、标线及信号灯完善。现状交叉口为临时信号灯,交通标志缺失,交通标线老化损耗严重,影响了园区的整体面貌,急需对整个园区的交通设施配套完善提升。一期工程新设置7个平交道口(国泰路(A10路)-B3S路交叉口;国泰路(A10路)-B3S路交叉口;国泰路(A10路)-B4路交叉口;A02路-B3S路口交叉口;A02路-C5路交叉口;A02路-B4路交叉口;A11路-B3S路交叉口)的标志及信号灯,并对道路的标线重新施划;(3)建设地点:曹妃甸区;(4)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曹妃甸综合保税区配套服务区交通信号设施一期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标志、标线及信号灯完善;(5)资金情况:已落实;(6)质量要求:合格;(7)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记录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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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7 09:00至2025-04-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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