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1010925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送气下乡、平价气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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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分包名称 |
项目编号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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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门头沟区送气下乡、平价气运营服务项目 |
11010925210200013446-XM001 |
1800 |
完成门头沟区“送气下乡”惠民工程,即向门头沟区九镇及大台街道提供液化石油气配送至各村服务;同时完成门头沟区平价气换气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3)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燃气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且经营区域包含门头沟区;
(5)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签订的委托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16 至 2025-04-22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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