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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石关乡东冲村“舒心谷”民宿项目(EPCO)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1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岳西县石关乡东冲村“舒心谷”民宿项目(EPCO)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岳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立项文件名称及编号:岳西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1.4 招标人:岳西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岳西县石关乡人民政府、岳西县石关乡东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5 项目业主:岳西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岳西县石关乡人民政府、岳西县石关乡东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6 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及自筹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岳西县石关乡东冲村“舒心谷”民宿项目(EPCO)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pGC;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pGC;

2.5 建设地点:岳西县石关乡东冲村;

2.6 建设规模:

(1)建设云上瀑布咖啡区2206平方米,含瀑布咖啡屋126平方米、瀑布平台、栈道、步道,配套给排水、排污、电力等设施;

(2)建设舒心谷营地区6514平方米,含停车场、帐篷营地、露天营地,配套道路、消防、给排水、电力等设施;

(3)建设舒心谷营地区与瀑布咖啡区连接步道200米;

(以项目实际需求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 530 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510万元);

2.8 计划工期:建设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6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2.9.1报建手续: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工程建设、设计、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手续;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9.2项目设计:设计服务内容包含对各阶段(勘察、测绘、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现场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质保期阶段)涉及的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房建、市政、景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工程、供电工程(含内外线)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设计图纸的设计深度及设计质量进行设计把关并辅以设计审查,以保证设计方案具有落地性、可实施性;对设计方案优化比选,并提交比选方案供招标人选择。

勘察测绘、图纸审查以及各专项设计的评审论证、后续服务、与本项目配套的所有附属工程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的设计,设计主持、管理、指导、审查;设计与施工的协调;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设计责任;施工期间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同时包含水土保持、防洪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所有支撑性报告的编制及评审等。

2.9.3采购及施工任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土方工程、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设围挡(围墙)、临时水电报装接引、道口开设、土建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不含工艺设备安装)、附属工程、供配电工程(含内外线)以及材料采购、施工等全部工程直至各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及质保期期间涉及的全部工作。

2.9.4竣工验收: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

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2.9.5项目运营:包括整个项目的筹建配合、运营、技术服务、经营管理、项目全托管运营等工作。

2.10 项目类别:EPCO;

2.11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有(1)、(2)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下列①和②资质或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下列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要求: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备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下同】

(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投标时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相关证书及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

(4)

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须

满足信誉要求。

    3.5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签订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运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5 月 06 日08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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