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EZC2025-G3-********-YNZY-0029 项目名称#****局2025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根#****局社会救助工作需要,承接主体###县、乡、村三级安排53名服务人员(以下简称“民政协理员”)开展社会救助服务有关工作#****局4名、每个乡(镇)各1 名(共 7 名)、村(社区)42 名。承接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服务###县级民政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事务性工作包括###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完成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业务的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公示、动态复核以及数据录入、社会救助热线接听、政策咨询等工作。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老年人身体状况及服务需求、儿童收养等方面的评估工作。通过日常走访、村(社区)及群众反馈等方式,对生活存在实际困难但尚未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的群众,帮助其提交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申请。做好低保边缘人口摸底排查工作,及时采集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对服务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低收入人口帮扶、社会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等方面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能力提升相关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和信息载体,组织做好社会救助等民政政策宣传、宣讲,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服务性工作包括:定期对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走访探视,掌握其生产生活状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助浴助餐助洁、照料护理、日常及生日节日陪伴、心理慰藉等服务。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物资代购、生活费用代缴、生活物品代领、生活事项代办等服务。为遭遇自身无法解决突发状况困难群众提供紧急求助渠道。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陪诊、陪疗、住院陪护等服务,帮助服务对象办理挂号、缴费、取药、遵医嘱用药以及病情记录等事项。充分利用民政服务机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活动场所,争取专业机构支持,为服务对象举办各类主题关爱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帮助服务对象提升沟通、交往、合作等社会融入能力。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党史国史、政策法规、安全防范、卫生健康以及防诈骗知识等宣传。协调聚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推荐、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康复理疗等事项的资源链接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三年,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期满如服务质量达到要求,经采购方同意,本项目服务期限最多可延长2年。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商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应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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