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LN
三、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做好员工劳动防护工作,按照市公司防暑降温发放要求,需要采购防暑降温物品。
四、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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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划分 |
采购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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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包 |
采购991份防暑降温产品,其中,市内435份、东港197份、凤城181份、宽甸178份。 |
市分公司、各县(市)分公司。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供货。 |
不限于24瓶570毫升百岁山矿泉水,500克中广冰糖 |
注:(1)项目预算:8.919万元;
(2)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每份防暑降温产品90元(不限于24瓶570毫升百岁山矿泉水,500克中广冰糖)
(3)(标的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2025年防暑降温产品采购项目)其中:市分公司至店铺自取,可兑换矿泉水和冰糖,也可兑换同等价位的其余商品。东港、凤城、宽甸分公司配送矿泉水和冰糖至县本邮政分公司。
费用由市分公司、各县(市)分公司承担,由人力部进行结算。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供应商必须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服务所在城市(丹东市内、东港、凤城、宽甸)设固定的经营场所。
7.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于 2025 年 04 月 15 日17:00时至 2025 年04月22 日17:00时……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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