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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瓦石峡水库工程石灰石粉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日期:2025-04-14 收藏项目
一、工程项目简介

瓦石峡水库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境内的瓦石峡河出山口上游2.5km处,距瓦石峡镇68km,距若羌县城103km,距库尔勒市556km,距乌鲁木齐市1024km。库区目前有简易砂砾石道路与G315线岔口-瓦石峡牧业村公路相连,总长度41.5km,其中33.0km为单车道,8.5km为双车道,目前为砂砾石路面,道路颠簸崎岖,运行期改建为沥青路面。

瓦石峡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水库控制灌溉面积5.3万亩,总库容2976万m3,正常蓄水位1703.0m,相应库容2738万m3,死水位1680.0m,死库容840.6万m3。工程主要由沥青混凝土心墙坝、溢洪道、泄洪冲沙洞、灌溉放水洞等组成。大坝级别为2级,溢洪道、泄洪冲沙洞及灌溉放水洞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3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若羌县瓦石峡水库工程,合同额7.57亿元,合同工期2023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2027年6月15日工程完工。

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采购范围

1、货物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石灰石粉

细度<0.600mm

细度<0.150mm

细度<0.075mm

4000

散装

注:(1)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询价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二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生产、运输、装卸费(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25年5月-项目完工)。

4、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若羌县瓦石峡水库项目部施工现场。

5、质量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土石坝沥青混凝土面板和心墙设计规范》(SL 501-2010)中对沥青混凝土填料的要求指标。

石灰石粉和检测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规范要求指标

石灰石粉

实测值

备注

1

表观密度

g/cm3

≥2.5

   

2

含水率

≤0.5

   

3

亲水系数

--

≤1.0

   

4

酸碱性

--

--

   

5

细度

<0.600mm

100

   

<0.150mm

>90

         

<0.075mm

>85

         

注:要求指标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土石坝沥青混凝土面板和心墙设计规范》(SL 501-2010)中对沥青混凝土填料的要求指标。《水工沥青混凝土施工规范》(SL 514-2013)对填料的要求与《土石坝沥青混凝土面板和心墙设计规范》(SL 501-2010)相同。

三、合同结算和付款

3.1乙方先供货,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月结算付款。

3.2综合到场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装车卸车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3.3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货标准交货后,凭以下凭据在每月的26日至30日期间(二月份为26日-28日)向甲方办理结算:

(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甲方出具的货物验收合格单据;

(3)经双方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的计量单据,货物计量以甲方现场实际收货合格数量为准,不合格产品不予计量。

3.4支付比例为:每月支付结算款的70%,剩余25%累计至次月支付,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每次结算后满6个月支付,以此类推,如因石灰石粉质量问题导致施工不合格等,除扣除质保金外,乙方负责甲方因石灰石粉质量带来的所有损失,若过程中主合同付款比例有调整,甲方根据资金情况予以考虑。

3.5特殊情况:因甲方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乙方同意给予60天的付款宽限期,在此期限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中断供货的理由。宽限期满后如甲方仍未支付,按照单倍LPR承担利息。

特别约定: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对供货路线、道路状况及现场条件等勘查了解,所有风险及影响因素乙方单价中已充分考虑,不得以上述原因及交叉作业、政府管制、村民挡路和阻工等为由提出单价调整和索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发票

4.1 本合同内货物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一票制,包含货物本身金额和运输金额)。乙方根据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通知书要求的内容开票,乙方必须保证发票上购买人名称、税号、地址、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单位和金额等信息准确无误。

4.2 乙方应遵照双方真实的交易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开票信息与实际交易信息完全一致,并保证发票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出。如果因为乙方出具的发票信息错误或出具虚假发票、虚开发票,导致甲方不能通过税控系统认证的,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4.3 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乙方办理货款结算前当面交付甲方指定人员。

五、验收与计量:

5.1每批石灰石粉,在出厂前乙方必须按本技术条款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自检,达到质量要求。

5.2石灰石粉供货单上的提货单位名称要与实际需求单位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5.3石灰石粉出厂检测报告必须按期及时提供。乙方承诺:若因提交石灰石粉出厂检测报告、出厂产品合格证和石灰石粉供货单不及时或不合格,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无任何异议。

5.4石灰石粉过磅计量,每车石灰石粉重量允许误差范围不得超过±3‰,每车材料的磅差在±3‰(乙方过磅单为基数)以内,以乙方磅单为准;若超过±3‰,则以甲乙双方较少的过磅重量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6.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6.3、招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4、招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7.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4月17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载询价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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