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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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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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心脏超声诊断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3,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安康市中心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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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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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全身超声诊断仪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0 |
3,1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合同包2(安康市中心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中心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供应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同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同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开具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安康市中心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供应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同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同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开具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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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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