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框架份额上限(以先到达者为准)。
本次招标的采购类型、预估数量、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 序号 | 采购类型 | 预估数量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1 | 市级训战赛服务-高级 | 30场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达到框架份额上限(以先到达者为准) | 全国 |
| 2 | 市级训战赛服务-初级 | 88场 | ||
| 3 | 市级行业BU训战赛服务-高级 | 34场 | ||
| 4 | 市级行业BU训战赛服务-初级 | 44场 | ||
| 5 | 单区县分公司训战赛服务-高级 | 82场 | ||
| 6 | 单区县分公司训战赛服务-初级 | 30场 | ||
| 7 | 课程开发(原创) | 100课时 | ||
| 8 | 课程开发(二次开发) | 130课时 | ||
| 9 | 宣传物料 | 5568册 | ||
| 10 | 助教服务 | 228天 | ||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
……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中标原则及份额分配原则如下:
(1)中标原则:
| 序号 | 经评审有效投标人数量X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 1 | X≥7家 | 5家 |
| 2 | X=6家 | 4家 |
| 3 | 5家≥X≥4家 | 3家 |
| 4 | X≤3家 | 本次招标失败 |
(2)份额分配原则:拟分配的中标份额比例如下:
| 序号 | 中标人数量 | 综合排名 | 份额分配比例 |
| 1 | 5家 | 第一名 | 30% |
| 第二名 | 25% | ||
| 第三名 | 20% | ||
| 第四名 | 15% | ||
| 第五名 | 10% | ||
| 2 | 4家 | 第一名 | 40% |
| 第二名 | 30% | ||
| 第三名 | 20% | ||
| 第四名 | 10% | ||
| 3 | 3家 | 第一名 | 50% |
| 第二名 | 30% | ||
| 第三名 | 20% |
基于中标人报价和项目载明的采购规模,按上述比例确定与各中标人签订的框架协议金额上限。
1.3本项目同时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和最高投标限价单价详见《附件4:报价清单》。如报价中包含不可抵扣部分税款,则不可抵扣部分计入最高限价计算范围。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最高投标限价单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为:培训服务类项目。
注:投标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订单均视为同一个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均以订单为准)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服务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