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咨询审计项目(二次) |
| 项目概况: | 1.2项目概况:对第十一采油厂涉及的专项业务、日常经济业务及会计信息质量等进行审计检查,揭露存在问题,提供整改参考意见,以及厂安排的其他工作。人员费用标准参考甘肃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详见工作量清单,实际结算在通过甲方验收后以实际工作天数分批次进行,同时预留项目总金额5%质保金,根据油田公司后续合规检查情况以未检查问题作为后期效果评价,按每条2000元扣除后支。 1.3采购范围:为2025年第十一采油厂提供审计检查业务。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5服务地点:第十一采油厂。 1.6选商控制金额:人民币35 万元(不含税)。 |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2 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商”须具有财政部门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应在最新发布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介机构备选库》中。 2.3 财务要求:“三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查验的审计报告查验截图或取得带有报告编码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三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4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三商”,请于2025年4月15日8时00分至2025年4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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