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油发展-装备技术公司-惠州基地装送船生产支持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25-CNCCC-FW-GK-5675/01
发标日期:2025年04月14日
主要技术规格:4.2米吊篮(装卸/打包)等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3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服务范围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惠州车间装/送船支持服务,主要包括车间材料打包摆放/装箱/装吊篮/气体/设备运输架加固等服务,海上返陆地集装箱/吊篮/气瓶架/运输架装卸清理以及锁具保养更换/吊具安全色喷涂服务,为保障海上作业人员提供设备/原材料送装船等服务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阶段需进行信息公开):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个合同的生产支持服务验收业绩,且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以下任一:“集装箱或托架或吊篮”的“装卸服务或打包服务”。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A.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B.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可体现为服务验收单(具有甲方签字或盖章)或结算清单或发票(每张发票需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须满足“2021-2023年均资产负债率≤75%”的财务指标。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需满足“年均资产负债率≤75%”的财务指标。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4月14日 至 2025年04月21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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