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乌兰美仁村和巴勒格图村水毁道路改造项目-监理
1.2采购人: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人民政府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维修改造砂石路7.26公里、单金属波纹管管涵19处、双金属波纹管管涵3处、便桥5座及铅丝石笼挡水墙1.79公里的监理(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维修改造砂石路7.26公里、单金属波纹管管涵19处、双金属波纹管管涵3处、便桥5座及铅丝石笼挡水墙1.79公里的监理(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2.2计划工期:90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3建设地点:格尔木市乌兰美仁村和巴勒格图村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及甲方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经有资质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信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 (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应提供查询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6)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13日至2025年4月17日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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