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粒子应用中心便携式电制冷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8.5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国创中心粒子应用中心便携式电制冷机采购项目”提供相关设备及服务实施工作,包括设备、培训及售后等,具体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部分。
2.要求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最终以双方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为准。
3.最高限价:人民币18.5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六、供应商资格: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填写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11日起至2025年4月18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