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门头沟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及环卫车辆中心工程配套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17:20 地址:http://********/xxgg/qjxxgg/qjzbgg/2025/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符合性审查要求7 由“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变更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二、采购需求********卸料口除臭设施2、排放标准由“本项目转运站产生的臭气经过处理净化后其污染物浓度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 501-2017)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3米,同时大于周围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变更为“★本项目臭气经处理后的硫化氢、氨气、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醚、非甲烷总烃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的15米排气筒排放标准且臭气浓度应小于等于1000kg/h,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3米,同时大于周围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臭气浓度15m高空排放速率由“2000”变更为“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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