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邳州市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已由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邳政服投(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邳州市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邳州市二中小区和阳光花园一期
2.1.2合同估算价约:631.57万元
2.1.3建设规模:对邳州市二中小区和阳光花园一期实施综合整治,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涉及470户业主。主要整治内容包括雨污分流管网铺设、化粪池改造、路面硬化、房屋外立面翻新、消防安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屋面防水、三网入地、绿化补植等。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修复地坪、疏通及新建下水和雨水管道、清理更换化粪池、修补绿化、监控,建筑外立面粉刷、弱电管线整理等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公告》[2023]第1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在新系统中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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