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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资产公司房屋“以旧换新”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日期:2025-04-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和信资产公司房屋“以旧换新”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采购需求:

供应商需在镇江市和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展房屋“以旧换新”置换活动时,对拟收购的“旧房”采购销售价值评估和租赁价值评估服务。供应商在服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并按《镇江市和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屋“以旧换新”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接受并服从和信资产公司管理。其他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评审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次拟招募十五家入围供应商。由采购人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服务机构的综合实力、团队成员执业经历、服务方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分排名前15家的供应商入围,当报名供应商只有15家或不足15家时,资质审查通过即可入围。

4、框架协议期限:二年。

5、供应商必须接受并服从《镇江市和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房屋“以旧换新”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

二、入围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备履行框架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1.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1.6“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证明资料,结果以现场查询为准);

1.7报名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1.2~1.7项供应商提供承诺书的情况下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承诺书详见附件)。

2、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须具备三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04月24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至14:30(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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