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FGC-ZB-********;2.项目名称:信阳艺术职业学院原潢川幼儿师范学校和信阳工业学校资产清查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LFGC-ZB********信阳艺术职业学院原潢川幼儿师范学校和信阳工业学校资产清查项目********.********.005.采购需求:********采购内容:信阳艺术职业学院原潢川幼儿师范学校和信阳工业学校资产清查项目选聘1家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规范。********服务期限:3年;********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选聘1家会计师事务所);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不得转包(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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